7节 玫瑰酒吧-《南明风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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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板是中国人?”
里德摇摇头道:“哦,不,不是的,说起来您应该也认识他们,他们过去都是这里的军官,就是霍里曼将军他们,玫瑰酒吧是由他们几位一起出资的。”
“霍里曼在这里!太好了,请您带我去见他。”
“是的,总督大人……”
“哦,不必再这样称呼我了,我已经不再是总督了!”
“是的,先生,您请这边走。”
这个酒馆实际是由夏洛甫、霍里曼包括其他海军军官学校里的荷兰人一起出资建立的,当然他们的钱根本不够,相当部分的出资来自于医院的詹姆士(荷兰战舰阿尔文号上的医官司)、克莱(荷兰战舰女王号上的医官司)以及罗娜。
只除了罗娜一个,他们大多都属于半薪的穷人,而詹姆士手中的钱甚至是向甘浩文借来的。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钱,只为在神州城有一个完全说荷语的地方,只为所有在神州城为了新生活而努力的人一个温馨的家。
二楼之上,全部是摆了长条桌子的雅间。复合板制作的隔音墙壁几乎完全隔断了一层嘈杂的声音。甚至这儿还有声音的乐师在用小提琴演奏荷兰的传统音乐。屋顶之上,挂着一盏明亮的瓦斯灯,照得屋内通亮。
铺着华美桌布的长餐桌上,摆放着精美的水晶餐具,这时的铅化玻璃质地的餐具在欧洲属于帝王级享受。高背椅上坐着包括夏洛甫、霍里曼、詹姆士、克莱等这些虽然是半薪,但在为神州城服务的荷兰人当中,算是具有相当地位的人。
虽然他们是神州军的俘虏,虽然他们曾经是侵略者的一员,可是当他们真心诚意悔改的时候,善良的中国人还是接受了他们,甚至詹姆士的身边已经陪同着一位娇小的中国女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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